(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一辆货车损坏高速公路设施逃离现场,时隔数日,竟然又被发现存在违法超限运输记录,2023年3月3日,江苏省交通综合执法局沿江支队第一大队通过智慧化非现场执法,依法对该车违法超限运输、驾驶员损坏公路设施未报告的行为给予严肃处罚,并依法追缴了损坏公路设施赔偿费用。
2022年12月12日6时,一辆山东籍货车运载设备途径G15沈海高速公路苏通大桥路段常熟开发区收费站时,因驾驶操作不当,撞坏了隔离围墙和防护栏杆。但驾驶员王某发现情况后并没有停车查看、接受调查处理,而是径直驾车逃离了现场。当日上午,苏通大桥常熟开发区收费站将相关公路设施损坏情况函告沿江支队第一大队,并附上了案发现场监控视频证据材料。大队接到函告,立刻安排交通执法人员对路产设施损失情况进行现场勘验测定,对收费站提供的监控视频进行审核、比对。确认损坏路产设施案件证据充分、违法事实清楚后,通知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将该车列入高速公路禁止通行一级黑名单,并联合高速交警部门查询车辆信息,督促肇事逃逸驾驶员尽快前来接受调查和处理。
12月21日,车主和驾驶员王某没有到大队接受调查,该肇事货车却再次出现在常熟开发区收费站,因车货总重违法超限运输和被列入禁止通行黑名单,该车被收费站拒绝放行进入高速公路。面对收费员指挥车辆从分流道驶出高速公路,驾驶员王某非但不服从指挥分流,反而加大油门绕开指挥人员擅自冲闯卡驶上了高速公路。违法情节严重,违法性质恶劣,沿江支队第一大队交通执法人员立即启动非现场处罚程序,收集并固定此次违法超限运输、冲闯卡扰乱收费站通行秩序的相关证据后,告知车主及驾驶员王某该车存在的多项违法行为,以及将要承担的严重法律后果。
时间一天天过去,车主和驾驶员王某始终没有出现,执法人员多次联系,车主均以新冠感染身体不好、人在外地不方便等理由拖延,大队依照法定执法处罚程序向前推进。迫于法律压力,2023年3月3日上午,这辆山东籍货车停在了大队门口,车主带着驾驶员王某来到大队案件办理大厅,主动如实交代了12月12日撞坏围墙逃离现场及12月21日违法超限运输、冲闯卡扰乱收费通行秩序的违法案件事实,写下违法案件详细事情经过。
当日下午,大队依法对该车违法超限运输、驾驶员损坏公路未报告等违法行为给予了严肃行政处罚。同时,车主足额缴纳了损坏围墙、栏杆的路产损失赔偿费。面对交通执法人员法律法规宣传和批评教育,车主和驾驶员连连表态今后一定会遵法守法,规范运输,合法运输,做文明守法运输人员。(沿江支队第一大队 朱晓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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