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通过优秀作品呈现与表达山东美术十年发展历程,汇聚先进典型、总结经验成绩、展望光明前景,在山东美术馆新馆运行十周年(2013至2023)之际,该馆面向全社会广泛征稿,拟于9月举办“践行‘两创’方针 弘扬时代精神:齐鲁风华——山东美术精品展(2013至2023)”。
【资料图】
展览概况
(一)展览时间:2023年9月29日(周五)至11月12日(周日)
(二)展览地点:山东美术馆二楼B1、B2、B3、B4、B5展厅
(三)展览规模:拟展出作品约150件
参展要求
(一)作品主题: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思想性、艺术性、学术性相统一,围绕山东经济社会发展中心任务创作的,能够反映山东典型自然风貌、赓续山东优秀传统文脉、彰显山东发展建设成就的优秀作品。题材、风格、形式不限。倡导以开阔的视野、创新的思维、多元的风格和生动的表现,反映时代之变、山东之进、人民之呼。
(二)作品门类:国画、油画、版画、水彩(粉)画、漆画、综合材料绘画、陶艺、壁画、雕塑、装置、影像等美术类作品。平面设计、环境艺术、数字媒体、产品设计、工艺美术等艺术设计类作品。
(三)作品尺寸:架上绘画类作品尺寸不得超过高240厘米×宽200厘米(含边框),需为装裱后可悬挂。艺术设计类作品需为实物。
(四)创作时间:创作于2013年至今的个人代表性作品。
投稿要求
(一)面向全社会公开征稿。须为独立创作(如为合作作品,作者人数原则上不超过3人)。每位作者限报1件。作者单独报送或所在单位、所在地相关机构统一报送均可。送件、退件及运输保险等费用由作者或单位、机构自行负责。
(二)投稿作者应对作品具有独立著作权,作品须为作者完全独立且无任何侵权行为的原创作品。严禁使用高仿、代笔、抄袭他人等方式投稿。评选时如发现以上行为,一经查实,一律取消参展资格。由此造成的法律纠纷或责任由作者自负。
(三)涉及有关肖像权、著作权、使用权等法律责任由作者自负,主办方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四)作品如已被相关机构收藏,借展事宜由作者自行办理。因同期举办馆藏精品展,故不能以被山东美术馆收藏的作品申报本展览。
展览评选
(一)展览初评:
1.投稿作者需提供10寸作品照片1张。照片背面请注明:姓名(以身份证为准)、作品名、尺寸(高×宽cm)、详细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影像作品以邮件或U盘的形式报送。
2.投稿作者须填写《践行‘两创’方针 弘扬时代精神:齐鲁风华——山东美术精品展(2013至2023)申报表》(后附,或至山东美术馆官方网站下载),正反面打印、签字后,与作品照片一并报送。以邮件方式报送的影像作品,须单独寄送《申报表》。《申报表》电子版须发送至指定邮箱,用于画册编辑和宣传。
3.收件信息:
收件时间:自启事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8月20日止(以收件地邮戳或邮件收到日期为准)。
收件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经十路11777号山东美术馆。
收件人:王老师(15854191038)
邮 编:250014
邮 箱:sdmsgzlb@163.com
(二)展览复评:
初评入围作者按要求寄送原作参加复评(收件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原作合适位置请注明:姓名(以身份证为准)、作品名、尺寸(高×宽cm)、详细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初评入选的影像作品不需再次报送。初评未入围作者不再另行通知,照片或U盘不退。评审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落选作品退件。展览闭幕后,15个工作日内入选作品退件。
展览待遇
(一)将联合各大媒体开展丰富全面的宣传推广活动。
(二)将围绕展览作品,邀请入选作者参加相关学术、公教活动。
(三)主办单位向入选作者颁发入选证书。
(四)将编辑出版画册,并向每位作者赠送2册。
(五)本着友好自愿的原则,拟收藏部分优秀作品。达成一致后,由山东美术馆颁发收藏证书并支付收藏费。
凡投稿作者视同认可本征稿启事全部条款。主办单位对参展作品有展览、研究、摄影、录像、出版和宣传权。
展览主办方拥有对本征稿启事的最终解释权。
(本网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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